内蒙古自治区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简介
时间:2007年10月29日16:28 

   艾滋病不仅仅是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制订了一系列艾滋病相关政策,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四免一关怀”政策,初步建立了以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并积极开展艾滋病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监测检测、治疗关怀等一系列工作,各项工作正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由于自治区尚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艾滋病的疫情还处于低流行地区,各地艾滋病防治形势发展很不平衡,一些地区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投入与防治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缺口,人力资源匮乏,高危人群干预措施覆盖范围小,社会歧视较为严重,缺乏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的政策保障、有效参与机制和相关活动,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
  我区艾滋病监测数据显示,全区累计发现的感染者以吸毒、有偿供血和受血途径为主,经母婴途径传播的艾滋病也在我区存在,近年,经性接触传播的艾滋病感染及病人比例逐年增高,而且流动人口中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占较大比例。女性感染者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孕妇中也发现了感染者,性病患者人数逐年上升,尤其梅毒等性病上升明显,娱乐场所的安全套使用率较低,一些地区不足30%。随着国家和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力度的加大,自治区将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全区重点预防控制的疾病之一,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监测检测,有效阻断了艾滋病传播。本次将借助全球基金项目支持,在自治区重点地区开展相关预防控制措施。
、项目总目标
  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高危人群和脆弱人群中预防新一轮的HIV感染。
二、项目两年的具体目标
  根据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计划,针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行为改变干预、自愿咨询检测(VCT)、推广使用安全套及性病门诊管理等有效措施,将实现五个具体目标:
  目标1:营造支持性社会环境,促进政策落实;
目标2:通过综合干预措施减少暗娼、男男性接触者、流动人群及其性伴中高危行为的发生和艾滋病的传播;
目标3:改善性病服务和管理及其与艾滋病预防活动的联系;
  目标4:提高社会团体计划和执行艾滋病预防活动的能力;
  目标5:提高地方对艾滋病形势分析的能力,包括监测、督导和评估。
、项目实施地点与项目周期
  项目覆盖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18个旗县区。为了扩大项目实施的影响,项目重点应在艾滋病疫情较严重和高危人群较多地区开展。
本项目周期为期五年, 自治区于2006年7月31日正式启动项目。根据全球基金项目安排,本工作计划仅涉及项目前两年的工作计划(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  
四、项目活动内容
  (一)通过大众媒体、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提高各级政府官员和公众对艾滋病防治政策的了解及反歧视的意识,营造支持性社会环境。
(二)设立目标人群(暗娼、男男性接触者和流动人群)服务中心、VCT点和性病门诊,通过外展服务、安全套推广、咨询转介服务以及性病规范化服务,促进落实改变高危行为的综合干预措施。
(三)提供和改善对重点人群的性病诊疗服务和管理,对服务人员进行性病诊疗规范培训,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
(四)支持非政府组织(包括HIV感染者组织及基层组织),加强这些组织的能力建设,促进其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
(五)加强对目标人群的综合监测,提高各项目地区综合利用艾滋病相关资料的能力。
五、项目管理
  自治区项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主要领导分别由自治区卫生厅分管厅长、疾控处处长、副处长以及自治区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相关人员以及外聘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组成。项目办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分别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协调、非政府组织协调、督导评估、档案信息、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